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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和消防設備檢測依據(jù)
文章來自:陸和消防設備 發(fā)布時間:2016-08-02 09:08:12
陸和消防設備檢測依據(jù)是什么?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十六條“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:… (三)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,確保完好有效,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,存檔備查。”
2、《建設工程消防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令119號)第二十一條“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:…(五)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。”
3、《消防監(jiān)督檢查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令120號)第十條 “ 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(jiān)督抽查,應當根據(jù)單位的實際情況檢查下列內容:…(五)電器線路、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(yǎng)、檢測。”
4、廣東省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辦法(2010年修訂)第二十七條“ 建設工程竣工后,建設單位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或者備案前,消防設施應當依照**有關規(guī)定檢測合格。建筑消防設施的產(chǎn)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和落實消防設施的管理、檢查、檢測、維修、保養(yǎng)、建檔等工作制度,對建筑消防設施、電器設備、電氣線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,檢測報告存檔備查。”
5、深圳市《深圳經(jīng)濟特區(qū)消防條例》“ 第十三條 單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:…(三)對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,確保完好有效,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,并保存五年以上備查。”
目前,消防檢測已經(jīng)做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、日常運營所必需的一項專項檢測。同時也是火災隱患排查、指導消防工作強有力的手段。
我公司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消防設施檢測服務。